消防排煙風機適用于高層建筑、地下建筑及隧道、烘房等通風換氣或高溫排煙。能在280℃高溫條件下連續運轉30分鐘以上,介質溫度100℃條件下連續運行20小時/次不損壞,是理想的消防*設施。
消防排煙風機的主要部件技術要求:
1、葉片
風機葉輪結構應采用高效率、高強度的結構型式。葉輪直徑630mm以上(含630mm)的軸流風機應采用高強度鋁合金葉片。
投標人應描述其投標設備的葉片結構形式。
2、電機
軸流式風機應采用電機直接驅動方式,電機應直接暴露于氣流中,離心式柜式風機可采用皮帶傳動或直接傳動方式。風機配用電機應為風冷、鼠籠式、全封閉濕熱型的標準產品,采用全壓啟動,絕緣等級為F級。消防排煙風機的電機應滿足整機在排除280℃煙氣0.5h過程中正常運行。軸承更換周期不小于30000小時。
電機的選擇滿足招標設備啟動要求,全壓啟動電流應不大于滿載電流的7倍。
3、減振
招標設備在組裝過程中,靜平衡先于動平衡,其機殼振動速度不大于1.8mm/s,供應方應提供與風機配套的減振器和緊固螺栓。
4、風機機殼
機殼的制造精度應符合有關規范的規定,機殼內電機支座應有足夠的強度與剛度,能承受運轉產生的動負荷,其高度應保持電機軸心與機殼中心一致。機殼應進行熱鍍鋅處理,熱鍍鋅層平均厚度應不低于70μm。
5、采用電機外置皮帶傳動方式時其傳動部件應設置保護罩。